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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在江苏设代表机构需提交的文件
 
 
一、提交的文件:
    申请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向省或市外经贸委提交的申请书(原件)内容有:申请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咨询、联络、服务住限不超过三年)驻在地点、申请理由。该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向江苏省工商局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同上)
(申请书:省工商、外经委中英文原件各一份)
所在国和地区有关当局出具的法人证书(复印件)
申请企业所在国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资金位数和业务往来信誉情况、原件)。
申请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常驻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中外文。(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和工作人员的职称、权限及个人简历。
常驻代表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供申请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个人简历,并附身份证的复印件,董事长兼任常驻代表的常驻代表的授权书和个人简历由董事会签署。
常驻代表为大陆公民,需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和离聘手续材料。
印鉴鉴定书(由申请企业所在国公证或公安部门或律师机构出具)。
董事长姓名及其签名样式证明文件(由公证机关或律师出具)。
代表及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每人4张。
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境外企业驻中国代表处办公场所所必须是经省或市政府办公厅或公安、安全部门批准的涉外饭店或商住楼)。
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以上第2-10条材料需中外文各二套)
填写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单位必须委托经批准的承办单位承办报批手续。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延期必备文件 申请延期报告(由原申办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中外文原件2份,省工商局、外经委各一份)。
内容包括:业务范围、延期期限三年、驻在地点、延期理由、首席代表、联系电话。
常驻代表机构工作小结。
代表处上年度财务报表。
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中外文)。
批准证书复印件。
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
该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 (若文件为外文的需译为中文)
填报延期申请表。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所需文件 代表机构变更的几项内容:名称、首席代表、营业范围、驻在地点。
一、变更名称: 变更申请报告(报告由原申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报告中要注明变更理由)。中英文一式两份。省工商、市外经委各一份。 批准证书复印件。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填写变更申请表
二、变更首席代表: 变更申请报告(报告由原申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报告中要注明变更理由)中英文一式两份。省工商、市外经委各一份。 原首席代表解聘书。 新任首席代表授权书。 (解聘书、授权书由原申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中外文一式两份。) 首席代表为境外公民的,其工作简历由原申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中外文一式两份,一寸照片四张。 首席代表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简历和证审材料。 批准证书复印件。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填写变更申请表。

三、变更驻在地点:
    变更申请报告(报告由原申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报告中要注明变更理由)中英文一式两份。
省工商、市外经委各一份。
租房协议。
出租方产权证明。
涉外证明书。
批准证书复印件。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填写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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